“真没想到我的案子是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的第一案,更难得是受到了平桥区法院周院长的接待!”5月4日上午,到平桥区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的周先生,手上拿着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激动地说。

5月4日是全国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平桥区法院同样迎来实施立案登记制的第一案。与往日不同的是,在立案大厅咨询台旁边坐着的是该院院长周启明。他一边不时地笑迎着前来立案的当事人,一边不厌其烦地为来访诉讼群众解答咨询。分管立案工作的专职审判委员潘弢也坐在立案窗口,正忙着帮助立案庭工作人员登记立案,解答当事人的疑惑。

周先生是平桥区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后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的第一位当事人。法官接收诉讼材料进行核对,确定材料齐全后,现场将案件信息录入电脑系统。很快,20多分钟的时间立案法官就为其办完了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费缴费通知和诉讼服务告知书等材料。

“法院立案时对当事人的起诉不再进行实质审查,而仅仅是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大大降低了立案的难度,有利于人民群众依法维权,也有利于依法解决问题的理念深入人心。”该院立案庭庭长李华说。显然,立案登记制能让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行使更加方便,对于法治中国的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据周启明介绍,登记立案是诉讼的起点,实施立案登记制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平桥区法院将以立案登记制的实施为契机,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打造诉讼服务大厅、“三微”一体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努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司法。

与此同时,平桥区法院下设的6个基层人民法庭也在有条不紊地开展立案登记工作。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的人较往日有明显增多,由于该院准备充分,服务到位,使立案登记工作得到井然有序、有条不紊的开展。据悉,该院5月4日当天共登记立案59起,接待来访群众20余人(次),其中基层人民法庭共登记立案27起。

□鄢有生 董新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