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信阳卫生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享受副厅级医疗待遇离休干部陈裕同志,因病治疗无效,于2015年3月17日去世,享年94岁。

陈裕同志原籍河南汝南县,1921年10月出生,1938年9月参加工作,194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竹沟新四军留守处、西安八路军办事处、延安陕甘宁边区政府医院、延安桥儿沟鲁艺医院、西北医药专门学校、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第五后方医院工作。1951年11月至1956年5月先后任西北一野高干疗养院主任、西北军区宝鸡第五陆军医院主任、兰州大军区卫生部股长。1956年6月由兰州大军区转业到地方工作,先后任光山县医院院长、汝南县人民医院院长、明港钢铁厂职工医院院长、信阳地区医药公司药政科科长、信阳市医药公司支部书记、信阳地区中医院副院长。1972年9月调入原信阳卫生学校任党委副书记、副校长。1983年4月光荣离休,享受副处级待遇。2009年10月,经河南省委组织部批准享受副厅局级医疗待遇。

中共信阳市委老干部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