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记者 于佳欣 赵 超)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从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创新融资服务、强化政府投资支持等方面鼓励民资参与基础设施投资。
一是强化合法权益保护。如办法规定特许经营的四项原则中,有两条分别强调要“发挥社会资本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保证特许经营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是强化融资服务创新。如《办法》鼓励金融机构与参与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制定投融资方案。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可以给予特许经营项目差异化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三是强化政府投资的支持。如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探索与金融机构设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引导基金,并通过投资补助、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不同方式来支持有关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