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闫祥岭 杨绍功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指出,从改革大局出发看待利益关系调整,只要对全局改革有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利、对本系统本领域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有利,都要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服务改革大局,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问题,共同把全面深化改革这篇大文章做好。

改革是国家治理的革新,是着眼长远的主动选择,是当前最突出的时代特征和最迫切的社会需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今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必然要不断用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符合最广大群众利益的新方法新举措,替代原有束缚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合理条条框框,调整旧有的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让改革红利惠及最广大的群众。对此,我们必须有全面和深刻的认识。

改革的有效进行,需要形成统一认识,采取统一行动。但目前仍有不少人对改革尚未形成科学认识,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一些政府部门对改革措施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彻底,不能切实贯彻改革精神;部分领导干部在改革大潮中心怀顾虑,畏缩不前,缺乏勇挑重担的胆识和勇气;还有不少“体制内”人员,一面为改革带来的变化欢欣,一面又害怕改革触动自身利益。这是改革带来的新课题,无论是部门还是个人,都面临着从因循守旧到锐意进取、从回避矛盾到直面问题的彻底转变,以及伴随而来的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重新思考和定位。

达成改革共识需要智慧、勇气和胆识,更需要超前眼光和大局意识。改革越是行进到关键时期,遇到的挑战会越多,群众的期待也会越强烈。各级领导干部尤其需要从思想认识出发,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服务改革大局,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问题,自觉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一思想,正确把握改革大局,率先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念。只有勇于自我革命,才能与时俱进,始终立足时代潮头;只有敢于直面问题,才能解决矛盾,不断满足群众需求。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一世者,不足谋一时。面对利益关系的调整,正确的观念和做法是紧扣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通盘评估改革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利益变化,统筹各方面各层次利益。牢固树立对全局改革有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利、对本系统本领域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有利的衡量标准。并将这一标准贯彻到每一项改革具体举措的落实中去,成为指导部门和个人,尤其是领导干部处理利益调整问题时的行动指南。

“三个有利于”是凝聚改革最大共识的必然要求,能否以这一标准对待利益关系调整,考验着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在思想政治上与改革同步推进,改革推进到哪一步,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一步;在选人用人上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把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用起来,激励干部勇挑重担,无疑能够有效引导人人争当改革促进派,以社会最大共识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稳步前行。

(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