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伟

“干部不合格、组织来召回”。报道称贵州省黔西南州为整治干部“庸懒散慢浮”,先后出台多个文件明确干部“召回”的对象、程序、管理方法及处置措施,已“召回”干部1000余名。

合格干部任用、失职干部“召回”,回答了“干部不胜任怎么办”问题,给干部“能上也能下”标明了新注解,可说是干部管理模式创新的一次积极尝试。“召回制”变被动管理为主动防范,在正向考察基础上强化末位调整,让不胜任者得到重新培训的机会,相信有助于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有利于提升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

也应看到,“召回”干部不易,如何“召回”以及“召回”后怎么办更是考验。如何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评判标准,让考核具有说服力?怎样强化制度执行,做到规定面前一视同仁?设计什么样的“回炉再造”计划,才能起到更佳效果?这些都值得进一步思考。说到底,干部“召回”重点不在“召”,而在于唤醒干部的责任意识,达到回到岗位后更有作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