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反“四风”活动中,许多地方的党政部门,特别是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都聘请了行风监督员,此举对于党政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依法行政等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然而,有些单位虽然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却聘而不用,聘而不管,以致行风监督员成了摆设。比如,有的单位只是在年初开个会,大张旗鼓地给行风监督员发个聘书,而后就无声无息了;有的单位则把行风监督员当成应付上级检查的挡箭牌,平时不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只有到行风检查评比时才把他们请来,施以小恩小惠,让监督员说好话、打高分、戴“高帽子”……凡此种种,不仅起不到监督促进作用,反而助长了弄虚作假的歪风,严重损害了党政部门的形象。
要改变这种状况,笔者认为,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首先要从行业实际出发,精心挑选、聘请那些具有较强责任心、较高道德水准、最能代表广大群众心声的、敢提意见的人当监督员;其次,要建立切实可行的行风监督管理制度以及与行风监督员的联系、沟通、协调机制,真正赋予他们监督的权力;再次,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行风调查、评议活动,认真征求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评估、纠偏、整改、反馈制度。唯有这样,行风监督员才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张业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