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仵宗菊 吴 坤)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力、渗透力和影响力,自“六五”普法实施以来,平桥区司法局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原则,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得到显著提升。目前,该区有9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个社区被评为全省十佳民主法治社区。
该局一是落实村(社区)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健全依法管理基层事务机制。对涉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明确范围,及时公示,进行民主决策,有效进行民主监督。二是完善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在全区各行政村(社区)建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图书室建设正在有效推进,涉法类图书数量不断增加,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学到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三是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实现乡(镇)、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的调解网络,真正让被誉为“东方一枝花”的人民调解工作开花结果。明港镇为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重大事不出镇”这一目标,结合实际,为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法制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员。四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后勤保障,解决普法宣传队伍和人民调解员的后顾之忧。针对地方投入与实际需求差距大的实际,该局实行财政支付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经费投入模式,保证专款专用,对法制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