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日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自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市四届人大代表出缺20名,补选39名。

浉河区选举的孙润光(河南激蓝科技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淮滨县选举的胡相云(原信阳银行董事长);光山县选举的王治学(光山县人民政府原县长);新县选举的刘建国(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孙启伟(中国电网信阳供电公司原总经理)、张春香(中共信阳市委原副书记);解放军、武警代表团选举的袁玉新(信阳军分区原政委)、刘俊韬(解放军71897部队原副政委)、潘海涛(潢川县人武部原政委)、熊保辉(信阳军分区干休所原政委)已调离信阳行政区工作,解放军、武警代表团选举的万展武(信阳军分区原后勤部长)、李维清(解放军72319部队原政委)、吴瑞敏(光山县人武部原部长)、陈长杰(新县人武部原部长)、侯战旗(解放军72331部队原政委)已转业,依照选举法、代表法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文件(政组〔2012〕115号)的有关规定,孙润光等15人的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浉河区选举的王志强(浉河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罗山县选举的余胜明(罗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潢川县代表团的张泽保(河南东方今典集团原董事局主席)、息县选举的李刚(息县峰刚粮食制品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商城县选举的严长太(商城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级领导干部),因涉嫌违法违纪,本人书面提出辞去市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相关县区人大常委会依法接受了他们辞去市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志强等5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补选市四届人大代表39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浉河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补选田玉明、刘霞、李水为市四届人大代表;平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补选王乐新、陈洪杰、曹光宇为市四届人大代表;罗山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第二十次会议补选李光、张万明、刘金志为市四届人大代表;潢川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补选左晓黎、张明春、高玉成为市四届人大代表;息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补选李强、曹新生为市四届人大代表;淮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补选张善伟、熊海涛为市四届人大代表;光山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补选张振森、郑志强、徐规新为市四届人大代表;商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补选包盛柏、杨自清、翁启先为市四届人大代表;新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第十八次会议补选师勇、郭国谦、张国晖为市四届人大代表;驻信解放军、武警部队由军人代表大会补选白永、刘书剑、许险峰、杨宏儒、李跃、李栓林、张安武、尚邦君、赵固刚、秦书理、屠金山、彭为斌、程德明、熊锦科为市四届人大代表。

以上市四届人大代表出缺、补选情况,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其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选举法的规定,孙润光、胡相云、孙启伟的市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后,其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田玉明等39人的代表资格确认后,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47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