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现将信阳市十三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p2014-1401号宗地用地,土地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该宗地坐落于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李家寨镇龙泉寺村处107国道东侧,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其它商服用地,出让期限分别为70年、40年,土地面积为46048.32平方米。宗地东至鸡公山管理区李家寨镇龙泉寺村,鸡公山管理区李家寨镇法院,南至鸡公山管理区李家寨镇龙泉寺村,西至鸡公山管理区李家寨镇龙泉寺村,北至鸡公山管理区李家寨镇龙泉寺村。若对以上公告宗地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项权益等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鸡公山分局申请复查手续。逾期无异议者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将予以登记注册。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现将明港房管所土地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该宗地位于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中山街,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为594.00平方米;宗地东至信阳市平桥区第一初级中学;南至路;西至路;北至路。若对以上公告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项权利等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明港分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无异议者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将予以登记注册。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现将明港房管所土地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该宗地位于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红卫街,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为810.20平方米;宗地东至路、信阳市平桥区明港百货针纺公司、空地;南至路;西至路;北至路。若对以上公告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项权利等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明港分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无异议者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将予以登记注册。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