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军锐

见习记者 查理达

近年来,随着住宅小区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纠纷也不断增多。比如说物业服务差就可以拒交物业费吗?小区内车辆丢失物业要不要赔偿?业主违规装修时该如何处置?业主家地板渗水怎么办?通过本报记者近期的走访,为你列举了我市众多物业管理存在的典型矛盾和建议,希望能给你物业上的一些纠纷或是维权有所帮助。

一、小区内车辆丢失物业要不要赔偿?

走访中多个小区里的居民向记者反映,小区内时常都有车辆丢失的情况发生,家住康诗丹郡的秦女士上个月就丢了一辆买了不到半年价值3000多元的电动车,向物业反映此情况,物业说责任主要在秦女士没有把车锁好,车停的不是位置等。秦女士提出调取监控,发现自家楼下属于监控盲区,小区其他监控设施很少,对于自己丢车一事基本无从查起。只能暗自气愤,自认倒霉。那么对于小区内发生车辆失窃现象,物业方应不应当承担责任呢?对此,相关法律人士说,如果业主向物业管理方缴纳了停车费用,并在指定区域停放,物业公司发牌发卡进行管理,则证明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行成了保管合同关系,如有发现丢车,业主能举证事实存在,物业公司应承担责任。如果业主没有缴纳车辆管理费用而只缴纳了车位使用费,或者两项都没有交,且无法证明其车辆在物业公司管理掌控之下的,一般物业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对于车辆丢失频繁的小区,居民可给予建议,让物业公司加强安全防范,加强监控设施。

二、小区住房开家庭餐馆带来的纷扰问题归谁管理?

泰和苑24号楼的几位大妈反映,被一楼开的家庭餐馆困扰了很长时间了,原因是该住宅房改建的家庭餐馆经常营业到深夜,打牌声、吆喝声吵得人睡不好觉。餐馆长期大量的油烟排放也使得楼上居民家的窗户被熏得漆黑,十分难看,为了避免这些油烟,楼上居民不得不长期关闭窗户。记者采访中发现,家庭餐馆主要是出现在部分老小区内,没有明显标志。那么对于这些小区住宅改建的家庭餐馆是否合法呢?小区物业需不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呢?《物业法》第77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如有此类纠纷产生,小区物业管理方也应履行《物业管理条例》的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一项,有责任和相关部门对住宅改建的经营方进行制止、处理和起诉的权力。如果在经营期间小区物业都没有很好地调解困扰和纠纷,居民也可自行向房管、工商、卫生等部门举报。如果调解无效,小区居民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雨季即将来临,小区房屋漏水谁来修?

即将进入春夏季,雨水逐渐增多,陆续有小区业主反映房屋漏雨、渗水的问题。家住金典花园19号楼的胡阿姨告诉记者,她家自2012年年初搬进小区居住,短短3年的时间,家里频繁出现的渗水现象很让人烦恼。前两次发现卫生间渗水的现象向物业反映后都进行了维修,并收取些许材料费用。可是维修的效果还是不尽如人意,维持不了几个月又频繁渗水,再向物业报修时,物业推脱说胡阿姨装修时防水工作没有做好。最后胡阿姨还是自己花钱找人对渗水进行了修理,可是这一修理就花费了四五千元。胡阿姨对自己花钱处理的结果一直存在很大意见,认为物业方应该承担一半的费用。那么对于此类的纠纷问题到底是谁的责任呢?据业内人士介绍,住宅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果质量存在瑕疵的商品房尚在保修期内,业主可以要求商品房的出卖人承担维修责任。如果该渗水现象是其他业主导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与相关业主协商维修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