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电(记者 李丽静)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河南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编织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四张网”:严惩侵害妇女刑事犯罪;优先保护妇女民事权益;建立高效的妇女权益司法救助机制;积极开展各项专项保护活动。

去年,全省法院依法审结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强迫、组织卖淫、拐卖妇女等刑事案件2714件,对3653名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970人,重刑率达26.5%。

在“尊重女性、男女平等、依法保护”理念的指导下,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对照顾子女和老人等付出较多的妇女,在离婚时加大经济补偿力度。对因男方有“第三者”、家庭暴力等过错导致离婚的,提高女方的赔偿数额。同时,注重调解工作,帮助妇女恢复、弥补受损的社会关系。去年,河南省共审结涉及妇女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78596件。

对涉及妇女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经济条件困难的妇女依法减免诉讼费和执行费;主动联系司法行政机关对诉讼能力较差的妇女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去年,河南省法院针对农村留守妇女普遍法律意识弱、维权能力低的现状,与妇联、工会、劳动保障等部门合作,开展了“留守妇女”合法权益专项保护活动。

河南省法院去年共受理并审结了侵害妇女合法权利案件12万余件,其中民事案件占75%,刑事案件1万余件,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2300多件,执行案件180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