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广义

迈着不变步伐,就要保持定力、毅力,“宜将剩勇追穷寇”;迈着不变步伐,就要坚定立场、方向,“不破楼兰终不还”;全面从严治党,就要坚持严字当头,加压发力,努力构建反腐倡廉新常态,“直挂云帆济沧海”。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去年的工作,对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去年工作有哪些经验值得肯定,还存在哪些问题值得注意;今年将从哪些方面抓,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值得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总结经验 “六个必须”

报告指出,回顾去年的工作,深切感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路子更加清晰:必须扭住“牛鼻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是担当主体责任的“指挥部”,这副担子必须而且只能压在各级党组织肩上,也只有各级党组织才有责任更有能力挑起这副担子。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是履行主体责任的“总指挥”,只有压实责任,才能层层传导压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见成效。必须用好“撒手锏”。有权力必须有监督,有责任必须有追究,没有责任追究就没有责任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始终发挥着“撒手锏”作用。对“两个责任”不履行、“一岗双责”不落实的,必须硬起手腕、拉下脸面,不但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责任。必须营造“新常态”。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已呈现出“从严趋紧”“高压威慑”“长常持久”的新常态。要保持这种新常态,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逐步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必须坚持“零容忍”。对“四风”问题决不能因“树倒”就“收兵”,对腐败问题决不能因“贪小”而“放曹”。必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让其在党内没有藏身之空间和滋生之土壤。必须聚焦“主阵地”。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深化“三转”,明确职责定位,回归主责主业,种好“责任田”,坚守“主阵地”。必须锻造“金刚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自身过硬、铁面无私,炼就卫士“金刚身”,才能经得起风浪的吹打和诱惑的考验。

存在问题 “依然、仍然”

报告指出,回顾去年的工作,深切感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也更加显现: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敢腐”尚未真正形成,“不能腐”“不想腐”更是任重道远,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链条式”“家族式”窝案串案时有发生。责任仍然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且自上而下层层递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或者漠不关心、明哲保身,“不想抓”;或者浮皮潦草、不得要领,“不会抓”;或者敷衍应付、光说不做,“不真抓”;或者怕担责任、怕得罪人,“不敢抓”。有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意识不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纪律执行情况心中无数,执纪问责不到位,办案力度不够大。仍然存在错误认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认识不足,有的认为反腐败是“一阵风”,搞一段时间就会过去,现在要“避风头”;有的认为反腐败要适可而止,不能力度过大,否则会让干部缩手缩脚、不敢干事;有的认为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导致消费需求萎缩,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归责于反腐败,等等。

今年工作 重点明确

报告指出,2015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全会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严字当头,持续加压发力,坚定不移严明纪律、严肃问责、严纠“四风”、严惩腐败、严格落实、严管队伍,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努力构建反腐倡廉新常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严明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的贯彻落实,重点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决不允许有位不作为、有责不担当,要以严的纪律和严的监督,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实施。

认真贯彻中央修订后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行政监察法以及我省实施办法。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以说情、打招呼等方式干预干扰各级各地的用人和办案工作;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以组织或参与“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名义搞“小圈子”。

严肃问责,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到书记和班子每个成员,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止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担当起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案件查处力度,把责任担在肩上、管到位上、严到份上。今年是“主体责任落实年”,更是“问责之年”,对发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严纠“四风”,坚决防止反弹。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迈着不变的步伐,保持节奏和力度,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抓,坚持监督检查、执纪问责、通报曝光“三个常态化”。注重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对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扯袖子早纠正,及时采取约谈、函询、诫勉等方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小防大错、抓早防悔迟。持续抓好“小节点”“小毛病”“小饭局”“小牌桌”“小习俗”等问题。紧盯研判“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

严惩腐败,遏制蔓延势头。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对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健全重大案件协作配合和跟踪督办机制,提高反腐败精准突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作为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审批、司法案件处理、选人用人调人、惠民资金使用和重大环境污染等背后的腐败问题。

严格落实,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省委改革意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不按规定报告的,严肃问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参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内涵发展,单独派驻与归口派驻相结合,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快推进派驻机构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实现对市、县两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覆盖”。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创新完善预防腐败体系。按照“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要求,发挥各机关、部门、单位廉政教育主体的作用,创新载体平台,激发廉政文化作品创作的活力,宣传反腐倡廉建设成果。

严管队伍,强力推进“三转”。加强队伍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永恒主题。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为当前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更强的时代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勤于思考、学以致用,把学到的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知识的力量转化为实践的能力,指导自己的工作。要以深化“三转”为目标,以100%精力谋主业,以80%人力干主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依法依规,增强法治信仰,砥砺法治意志,提升法治能力,要以习总书记“三严三实”为标杆,做到从严修身、用权、律己,从实谋事、创业、做人,增强忧党护党意识,勤学业务技能、苦练过硬本领,争当“十佳学习标兵”“十佳业务能手” “十佳案件主办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