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讯(张自主 周 辉)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坚持“立足教育,重点预防”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活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犯罪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4年以来,该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12次,在机关、企业、社区等进行法制宣传6次,受教育1万多人。
搭建平台,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该院借助“送法进校园”这一平台,深入开展“进校园、讲法律、助成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针对未成年人关注的法律问题、思想困惑,制作以青少年预防犯罪挂图30多幅,到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巡回法制宣讲,用典型的案例,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以开展模拟法庭、播放微电影《心桥》等形式进行法制教育,警示未成年学生学法、守法、用法,预防违法、抵制犯罪、远离犯罪。
净化环境,源头预防营造良好成长环境。该院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的原因,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作为重点内容,重点排查校园周边有无违规经营网吧、KTV及酒吧,有无印制和销售黄色书刊及音像制品,制作和销售管制刀具等现象。2014年以来,该院20名法制副校长先后深入全县各个学校,实地排查各种安全隐患,检查发现各类问题和不安全隐患23起,分别协助学校督促文化、治安等部门进行整治,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
教育感化,个案预防挽救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全力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在讯问过程中,采取谈心的问话方式,增强未成年人对办案人员的亲近和信任,促进了未成年人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从而为做好挽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针对有些未成年人因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导致走向犯罪道路,办案人员通过走访了解其蜕变的原因,借用一些与其成长经历有关的物品,如信件、奖状、团员证等,发现其身上的闪光点,帮助其树立悔改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