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银 朱文玉

“清廉爱、贪腐恨,吃拿卡要我气愤;拒收礼、拒吃请,法制警钟在常鸣;公生明、廉生威,秉公执法自有威……”春节前夕,在信阳市检察院里,几句朗朗上口的顺口溜流行开来。

“编这个顺口溜的最初起意,是源于我院春节期间出台的‘十五个严禁’的规定。”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梅建功对笔者说,“为了带动全体干警勤俭文明过节,主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市检察院纪检组、纪检监察处围绕着‘十五个严禁’的规定,编写了这个顺口溜,并通过微信平台,发送到每个干警手机上。”

检察院是国家的监督机关,依法查处贪污案、贿赂案、渎职案,所以遵纪守法,保持一身清风正气显得尤为重要。据此,市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两级检察院在元旦、春节期间加强自律,确保廉洁过节,坚决做到“十五个严禁”。其中包括: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和到上级检察机关所在地宴请上级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单位食堂等进行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提货券等消费卡等内容。

编写廉政顺口溜、制定“十五个严禁”规定,只是信阳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信阳检察机关通过建设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打造廉政建设文化墙、组织干警参观红廉文化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促使干警始终保持清廉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提升执法亲和力和公信力,争做亲民务实的检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