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 俊)今年以来,罗山县法院多措并举力求破解“立案难”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引导。该院以上级法院巡视整改专项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干警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格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干警行为举止和接待用语,对前来立案群众做到“笑脸相迎、椅子让座、热水暖心和满意答复”,一次性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禁止推诿扯皮,让群众少跑腿、少误工,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作风的转变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便民利民。该院完善诉讼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实现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案件查询、诉前调解“一站式”服务;对确有困难群众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网上立案、邮件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申请救助资金、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对农民工、“三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立案。
完善监督机制,堵塞制度漏洞。该院设立立案监督热线和举报信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视察诉讼服务中心,向当事人发放“立案监督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立案工作的监督;不定期对立案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对于人为因素造成当事人“立案难”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坚决予以查处。
加强诉外协调,指明维权途径。该院对于不属于法院受理和管辖的案件,向来诉群众详细释明法律规定,耐心解释不能立案的理由,同时告知其正确的权利救济渠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绝不允许简单答复后就拒绝立案,更不允许对群众的诉求不理不睬;充分发挥“社会法庭”、“法官村长”职能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