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受省发改委委托,现就举行信阳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月6日(星期二)上午9点整

地点:浉河宾馆多功能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

根据消费者报名情况,消费者参加人按照规定随机选取,其他参加人及参会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产生。现将听证参加人名单和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听证参加人名单:

1.消费者7名:

黄明太 彭景辉 陈至静 张 凤

姜 霞 张家铭 宋秀臣

2.人大代表1名:李 华

3.政协委员1名:归志华

4.专家学者1名:陈以根

5.政府部门1名:钟思志

6.消费者协会1名:范 帅

7.利益相关方2名:瓮移山 张纪元

8.经营者3名:李福贵 潘 梅 陈建萍

(二)听证人名单:

冯 波 汤斌忠 杨 静 王艳红

三、听证方案要点

河南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关于信阳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显示,2011-2013年平均供水定价总成本7048.78万元,单位供水成本2.42元/立方米。

根据国家、省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精神和全面推行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市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分布情况、水资源状况和居民承受能力,按照国家政策对第一级水价从低制定;第一二级水价保持合理价差,加权平均后仍低于成本;第三级按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规定制定阶梯水价。现提出两个水价改革调整方案:

方案一:居民用水价格第一阶梯由1.70元/立方米调整为2.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由2.20元/立方米调整为3.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6.0元/立方米,三级阶梯价差1:1.5:3,非居民用水由2.5元/立方米上调至3.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由每立方米6.5元上调至每立方米9元。综合上调0.57元/立方米,幅度25.74%。

方案二:居民用水价格第一阶梯由1.70元/立方米调整为2.1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由2.20元/立方米调整为3.1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6.30元/立方米,三级阶梯价差1:1.5:3,非居民用水由2.5元/立方米上调至3.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由每立方米6.5元上调至每立方米8.5元。综合上调0.64元/立方米,幅度28.69%。

为保证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因水价调整受明显影响,对持有效证件的低保、五保户水价调整按2009年7月价格执行;对户籍人口超过5人的多人口家庭,适当增加阶梯水量基数,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0立方米;对学生生活、教学用水和养老机构用水,继续执行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价格。

考虑居民季节性用水差异,调整计量周期。新阶梯水价计量周期由原按月计算改为按年计算、按月缴费。

四、定价成本监审公开

为提高水价制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按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1〕1208)要求,现公开《信阳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详见信阳市政府网站和信阳市价格信息网)。

咨询电话:0376-6326221

信箱:xycbjs@163.com

信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