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春明

11月30日,朱某从民警手中领回失窃的电动三轮车时激动地说:这是我花了5800元才买的电动车啊,发现被盗了,我心里不知有多难受,现在找回来了,谢谢你们!你们警察“真牛”!

30日清晨6时许,平桥公安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赵陈接到家住光明路文明小区朱某报警称:30日晚将一辆红色丰收牌三轮车放在小区内,今晨起来发现被盗了。接到报警后,赵陈向失主详细询问了情况,迅速与民警王正芳前往案发现场。在查看小区内的视监控录像时发现,在30日凌晨2时21分有一名男子带着礼帽、口罩,骑着被盗的电动三轮车从小区驶出。随后,赵陈等人对重点区域、路段及其两侧进行细致排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查找,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区内发现了被盗的电动三轮车。

随后赵陈让失主进行了辨认,拿出了购车的相关手续进行核对后将电动三轮车返还了朱某,同时还向他讲了一些如何预防车辆被盗的常识,要注意安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