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付大银

当前,随着信息化时代的高速发展,检察工作的信息公开也越来越成为广大民众的期盼和需求,利用现代信息条件开展检务公开也成为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重要途径。基层检察院如何顺应这一时代发展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是当前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笔者认为,在现时代,应该以“三化”标准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实现宪法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一、以“信息化”标准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在当今人人都是自媒体的大网络时代,基层检察机关更要适应时代的潮流。近年来,光山县检察院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等信息化工具,建立官方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制作手机报、手机短信等,及时公布检察工作信息;利用传统媒体,如报纸、杂志、电视、影视等,积极传播检察工作正能量;同时,利用“法制宣传大篷车”,向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组建宣讲队,培训宣讲员,定期开展“五进入活动”(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开展警示教育、法制宣传活动等)。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检察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二、以“民众化”标准进一步实现执法为民的工作目标

基层检察院是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地方,对如何更好地服务群众最有话语权。多年来,光山县检察院不断增强服务理念,改善服务举措,完善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建立检务公开大厅、信息台、咨询台,电子显示大屏幕等便民、利民、亲民的“公开”设施与举措;建立案件管理服务大厅,探索出“一站式服务”模式,主动与举报人、发案单位、司法机关、律师、涉案人员亲属进行沟通交流,答疑说理,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多方倾听和采纳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信息互通交流平台;通过灵活运用说理方式,耐心、细致、真诚地做好说理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逐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率,达到执法为民的工作目标。

以信息化手段推进检务公开,公开打破了神秘,阳光“晒”出了公信。检务公开既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又方便了人民群众行使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监督权,更防止了检察权的滥用、乱用。

增强公开的平民化。释法说理、宣传法制尽量少用“法言法语”,多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方式,从群众能接受的角度释法说理,让群众理解信服、真心接受。增强互动。检察机关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增强了互动功能,更加方便、快捷地满足人民群众获得检察机关的便民服务。

三、以“制度化”标准逐步建立检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为建立检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光山县检察院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检务公开工作制度,如建立健全检察开放日制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信访接待员制度,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实施意见,责任追究制度等二十余项工作制度。为狠抓制度落实,光山县检察院一是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工作程序。根据检务公开的不同内容,光山县检察院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同时,在开展检务公开工作中,坚持做到有公开、有审批、有反馈、有办理、有检查,保证检察权全过程、全方位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光山县检察院制定了科学有效的内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把检务公开岗位目标,责任内部追究量化、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对检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严重违反检务公开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就严肃查处,进一步提高干警执行检务公开的自觉性,确保检务公开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