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工人引纠纷 法官调解解企忧
本报讯(董王超)“太感谢你们了,成功调解了这个案件,工人们不闹事了,我们也可以安心生产了。”日前,位于罗山县产业集聚区的河南某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给罗山县法院办案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今年3月,原告河南某化工有限公司根据内部管理规定,辞退了11名工人。被辞退的工人则认为公司应按规定给付他们失业赔偿金,遂向罗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获得支持。
案件受理后,11名被告多次到县有关部门上访并恶言攻击企业负责人,损毁企业形象。
承办法官积极联系该县有关部门共同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对双方多达10余次的耐心开导,原被告双方均做出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同意支付11名被告的失业赔偿金。
设赌场抽彩头 吃恶果被判刑
本报讯(李 钊 李 海)今年4月8日至17日,张某某伙同向某(已判刑)、赵某(已判刑)等人在淮滨县王家岗乡李营村以提供赌具、桌凳的方式开设赌场,召集数十人聚赌,抽取彩头16000多元人民币。
淮滨县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但鉴于张某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宣告缓刑。11月10日,淮滨县法院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以安排工作为名 诈骗钱财获刑罚
本报讯(汪婷婷)近日,光山县法院审结了一起以帮助安排工作为名骗取钱财的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袁某以自己可以通过其战友的关系将张某的儿子安排到广东省某事业单位工作,需请客送礼为名,先后多次让张某给其汇款共计80000元。拿到钱后,袁某以各种理由推诿,甚至失去联系。2013年6月26日,袁某被光山县公安局抓获,后被光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光山县法院审理认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事后,袁某的亲属已替其退出全部赃款,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拒交“过路费” 打伤拦路人
本报讯(吕志豪 陈 全)一机动车车主因国道维修改走便道拒绝交纳过路费,将拦路人打致轻伤。近日,固始县法院对该起伤害案件进行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6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徐某驾驶货车行驶至312国道固始县阳关大桥西段时,因该桥在维修限制通行,他便改走阳关大桥北边李某等人修建的一条便道。李某等人向徐某收取“过路费”,徐某拒绝交纳,双方发生纠纷继而厮打。徐某用手电筒将李某右侧鼻骨砸致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