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 沉)随着我市乡镇经济的迅速发展,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抵押活动日趋频繁,乡镇地产市场自发形成且不断扩大。由于缺乏乡镇基准地价体系,在合理确定乡镇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时面临困难,参照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市场普遍反映价格过高,不切合乡镇实际,不利于乡镇土地市场的形成。浉河区规建办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研究,认为该区乡镇地产市场处于初级阶段,区域差异大、私自交易多、管理松散,客观上要求对乡镇土地利用进行全面、系统、合理的评价,建立乡镇基准地价体系很必要、很迫切。经向区领导汇报,经区规建委会议研究同意于日前启动该区乡镇基准地价体系建立工作。
浉河区是半城半乡,下辖8个乡镇、8个办事处,总人口70万,其中:城镇人口38万、农业人口32万,是我市城镇化进程最快的县区。该区拟建立的乡镇基准地价体系范围为浉河港镇、董家河镇、吴家店镇、东双河镇、十三里桥乡、谭家河乡、游河乡、柳林乡、双井办事处等9个中心城区规划区外乡镇(办)政府驻地集镇。该区规建办工作人员深入这些乡镇实地查看现场,详细采集样点数据,收集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商服繁华程度、道路畅通及对外交通便利程度、基础设施完善程度、自然条件优劣程度等资料,确定影响土地级别的因素及其权重,制订出乡镇基准地价体系。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根据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在我市城市区域内,目前只有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体系。制订乡镇基准地价体系,是一种尝试,全国范围的范例并不多。乡镇基准地价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建立健全我市土地价格体系,为科学管理与合理利用土地、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提供科学依据,为科学、快速确定土地价格提供参考,对遏制小产权房开发行为也会产生积极效应。
建立乡镇基准地价体系由浉河区规建办组织实施,市国土资源局给予了大力支持,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基准地价制订完成后,将由市政府正式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