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娄春林)近日,信阳市明港镇向国家金库信阳市中心支库通过财税横向联网系统上报电子税收缴款书19笔。国库人员立即进行业务处理,通过“绿色通道”,将明港镇首批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近十种税款30.92万元成功入库,这标志着国家金库明港镇支库正式运行。
明港镇现为副县级单位,该镇被河南省政府确定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政府行使的权限,可采取委托、授权等方式,履行相关程序后赋予试点镇。地方政府明确要求单设金库,赋予明港镇分配、管理和监督财政收支、编制预算、办理财政资金收付等财政管理权限。
明港镇自行政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紧围绕行政化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发展的体制机制,大胆改革。根据行政体制改革上级指导意见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按照事财匹配原则,明港镇设立一级财政,单设金库,进一步完善优化了财政支付制度和财政收支结构,给予其更灵活的资金整合能力,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开创了新的局面,标志着明港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迈出了里程碑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