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诈骗案

本报讯(高宏海)近日,罗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五中队民警经过周密侦查,辗转平桥、羊山、潢川、罗山四区县,成功破获一起冒充警察进行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996年出生,罗山县人)被及时抓获归案。

今年6月22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窜至罗山县城关合益汽车租赁公司,手持一副手铐,自称是罗山县公安局民警,并拿出一个带有警徽标志的工作证套向公司经理余某出示,经商讨,张某用捡来的驾驶证,低价从该公司租了一辆黑色本田雅阁轿车。在租车时间到期后经租赁公司多次催要,但张某拒付租金、不接电话,并拆掉车辆的GPS系统。被害人余某于7月25日到罗山县公安局报案,该局当日立案侦查。8月15日夜,犯罪嫌疑人张某在罗山县城关一旅馆中被抓获。经审讯,张某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明港警方成功处置一起持刀劫持人质事件

本报讯(胡克玲)日前,平桥公安分局明港社区警务中队集中警力,快速反应,成功处置了一起持刀劫持人质事件。

9月6日16时51分,平桥区明港镇韩庄村村民李某某通过110报警,称其前女婿李某持刀到家中行凶,并将其老婆周某关在屋内。接警后,该中队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经外围了解李某与李某某的女儿李于4月8日离婚,李离婚后外出务工。李某认为离婚系李的父母在后面唆使,遂买来农药和一把筒刀前往李某某家,声称要和李某某、周某同归于尽,并将周某拉入房屋内将门反锁。针对现场情况,处警民警从一扇窗户与行为人李某谈话沟通,稳定其情绪,经过约1个小时的谈判后,李某在民警的劝说下放下筒刀并打开房门,周某才得以解救。

警方传真

信阳市公安局协办

潢川县公安局全面提高宣传工作水平

本报讯(记者 何海荣)今年以来,潢川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大力提高宣传工作水平。

建立健全公安宣传组织领导机制。该局党委充分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做好公安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专门成立由该局局长杨昭彬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宣传工作会议,及时部署通报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重点任务。

建立健全网络宣传工作机制。该局认真研究新媒体时代受众特点,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运用与管理,积极利用已开通的“潢川公安网”、“平安潢川”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等公安网络新闻发布平台和网站群,及时发布政务、警务信息。同时适时开通了潢川县公安机关微博、微信、微视“三微”发布大厅。

建立健全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沟通协商机制。该局主动加强与县委宣传部门的汇报沟通,形成定期汇报、协商工作机制。定期组织“警营开放日”、“监督员进警营”、“警民恳谈会”、“媒体、网民进警营”、“作家进警营”等活动,让群众真正地走进了解公安工作,更加理解、支持公安工作。

新县警方织好“防控网”

本报讯(陈 慧)近期,新县公安局按照“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要求,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网格化管控,着力形成动静结合、相互呼应、整体联动的全时空巡逻防控网络,进一步筑牢了社会治安“防火墙”。

为切实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该局大力精简机关,整合警力,以社会面巡逻防控为主阵地,形成了派出所民警进农村、胡同;机关民警进主要路段、路口;巡警辐射全城各个角落的三位一体巡逻格局,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放在街面。

同时,该局还在治安复杂地段和商业区等重要部位建立了4座警务综合服务站,派驻巡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守执勤、处警,以此为轴心实现重要区域全覆盖,极大地提高了对城区治安的预防和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