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办案理念,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办案安全,取得了良好效果。该院连续多年无案件事故发生,干警无违纪、违法行为。
该院始终把提高干警办案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构筑以人为本的全方位办案安全防范体系。办案干警始终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防止因执法方式不当而引起办案安全事故。
提升硬件设施保障能力。该院以“经济、有效、适用”为原则,对办案区进行了改造,进一步加强了安全设施建设。建立起集讯问室、询问室、谈话室、护理室于一体,符合安全防范要求,功能完备的办案工作区。同时,该院还依靠信息技术保障办案安全,安装数字化实时监视系统,坚持对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关键证人的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该院还将办案工作区打造成规范、安全办案平台。每次使用前对办案区进行安全检查,严格要求询问重要涉案人员、讯问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一律在办案工作区进行,对进入办案工作区的涉案人员均进行健康检查。在拘留、逮捕后及时将拘留、逮捕人送交看守所羁押,精准记录值班安排、交接班登记等信息。
该院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办案安全小组,由该院纪检组长任办案安全小组组长,该院反贪局长、反渎局长任办案安全第一责任人,把办案安全贯穿于案件侦办全过程,不断强化办案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