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零售市场提速 7月零售总额623亿元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月度报告》。《报告》表明,我国家电零售市场正持续改善,市场增速不断提高,预计下半年将进一步回暖。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7月份我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零售总额623亿元,同比增长12.6%,环比增长1.9%;1—7月零售总额为4158亿元,同比增长8.6%,较1—6月增速提升0.7个百分点。(消 费)
上半年我国网购用户规模达3.5亿人
中国互联网大会上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网购用户规模达3.5亿人,平均每人消费超过了3千元。在一项有超过25200名网友参与的在线调查中,网购过假货的占到了75.5%,有将近84.7%的调查参与者对目前打击网络假货的力度不满意。 (综 合)
手机网游用户较去年增长3648万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近日公布《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手机网游用户规模方面,从2009年12月以来一直呈现出较快的上升趋势,今年6月手机网游用户规模已达到2.52亿,较去年底增长了3648万。手机网民使用率升至47.8%,增长了4.7%,成为了网络游戏用户增长的主要动力。(互 联)
广东严查互联网销售“三无”产品
广东省政府日前下发《2014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集中整治城乡接合部的“黑作坊”、“黑窝点”,学校周边低价劣质的儿童食品、网络销售的“三无”食品也将纳入接下来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通知》要求各地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对提供有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要及时兑现奖励。
《通知》要求开展儿童食品、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而目前,很多人通过电商网络或朋友圈销售自制食品,例如烘焙、果酱等。《通知》要求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销“三无”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未经检验检疫进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走私和逃避监管等违法犯罪行为。(广 州)
前7月商务运行情况显示
信息和服务消费需求增长明显
近日,商务部召开例行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通报了1月至7月商务运行情况。
沈丹阳表示,前7月的消费亮点主要体现在信息消费、服务消费、农村消费方面。
一是信息消费快速增长。商务部监测的5000家重点零售企业中,7月份网络购物增长35.2%,当月增速比上半年加快5.3个百分点。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快速发展带动相关产品消费。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7月当月限额以上企业通讯器材销售额同比增长24.2%。
二是服务消费需求增加。餐饮企业向大众化转型,有品牌、有特色的中档餐饮消费活跃,7月份餐饮收入增长9.4%,其中限额以下餐饮企业收入增长约12.7%。数据显示,7月电影票房收入达36.1亿元,同比增长102%。
三是农村消费稳定增长。受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加、农村社保体系和商品流通体系逐步完善等因素带动,农村消费稳定增长。1至7月农村消费增长13.2%,城镇消费增长12%,乡村消费增速超过城镇。(经 济)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费警示
激光产品慎作儿童玩具
针对激光产品可能存在的辐射危害,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近期组织开展了激光笔、儿童激光枪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采集样品60批次,其中激光笔和儿童激光枪各30批次。结果表明,有13批次激光笔样品为“3B类”(危害程度较高类别)及以上类别激光产品,占43.3%。其中3批次为4类激光产品,激光辐射功率最高达1440mW,为3R类激光辐射功率限值5mW的288倍;有23批次儿童激光枪样品为2类及以上类别激光产品,占76.7%;其中8批次为3B类激光产品,占26.7%。
针对检查结果,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激光产品时注意存在的辐射风险。国家质检总局提醒说,无品牌型号、无警告说明的激光笔、儿童激光枪等应避免购买。选购教学或办公用激光笔时,最好选购激光辐射类别为3R类及以下的产品(激光功率不大于5mW),非专业使用人员切勿购买3B类及4类大功率激光笔。
消费者不宜买激光笔作为玩具使用,避免儿童在学校周边摊贩、商店、网络等渠道购买大功率激光笔。家长选购激光玩具时,可查看外包装、试用产品或咨询销售人员,确认玩具是否带有激光器,建议不要为儿童购买带激光射击功能或激光瞄准功能的玩具。若已购买,应查看激光辐射类别是否为1类,对超过1类的激光玩具建议立即停止使用。(消 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