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生动反映我市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取得的可喜成就和干部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全市干部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热情,即日起,由信阳市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中共信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以及信阳日报社联合主办的“美丽乡村”摄影大赛,征稿即日开始,大赛同时征集冠名单位。
一、组织单位
信阳市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
中共信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信阳日报社
二、参赛细则
1.参赛对象:本次大赛面向专业摄影师、业余摄影爱好者、农村工作者,应征者不限性别、年龄、地区和职业。
2.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在信阳市范围内拍摄的,以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等为主题的摄影作品。表现手法新颖,有视觉冲击力。投稿作品数量不限,组照限3幅以内。
(2)作品只收电子文档,jpg格式,规格为长边2500像素以上,单幅原照片文件须2M以上。投稿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电话、地址,投至邮箱图片须以附件形式发送。
(3)投稿作品将在《信阳日报》择优刊登,参评作品必须是在《信阳日报》刊登的图片。
(4)参赛作品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改变原始摄影的技术处理。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3.截稿时间:2014年11月30日
4.投稿地址:《信阳日报》新农村新闻部
5.投稿邮箱:xyrbxnc@126.com
联系人:郑 烨 18790141776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并支付适当稿酬。
二等奖2名,颁发证书并支付适当稿酬。
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并支付适当稿酬。
优秀奖10名,颁发证书并支付适当稿酬。
四、评选方式
1.聘请我市著名摄影专家和新闻界摄影专家、学者担任评委,按照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进行评审。
2.评奖后即时在《信阳日报》公布获奖名单。
五、相关声明
1.参赛获奖作品,主办方可用于展览、作品集、报纸、杂志、网络等非商业性行为的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2.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3.凡已在信阳市级以上摄影比赛获奖的作品以及电脑合成的作品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同一作者如多幅作品获奖按最高一项奖金发放,优秀奖除外。
5.获奖作品所得税由获奖者本人承担。
6.凡参加本次摄影大赛活动者,即视为认可本次大赛各项规则。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主办方解释。
信阳市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办公室
中共信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信阳日报社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