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鄢有生)近日,平桥区法院紧扣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以组织开展“转作风、促公正”四项活动为载体,进行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司法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开展司法理念教育活动。该院主要查摆在司法审判中是否存在服务意识、宗旨观念不强的问题;是否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不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问题;是否存在服务大局意识不牢,不注重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问题。

开展开门办案活动。该院加强立案大厅、信访接待中心等窗口建设,健全和完善窗口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并集中排查、督办一批涉及民生问题、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明确责任主体及责任部门,限定时限办结,并做好当事人回访工作。

开展人性司法活动。该院制订法官接待当事人、庭审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不得随意打断当事人及代理人发言,积极引导当事人及代理人充分陈述与案情有关的意见和观点,并由当事人填写评议表随卷归档备查。

开展阳光审判活动。该院继续深入开展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等不当利益专项治理活动,在报纸、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电子信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规定收到的举报线索,每日向主要领导报告一次,每半个月向上级法院纪检组报告一次,经查证属实的,一律从严惩处,并向举报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