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 杰 周 坤)8月18日,息县检察院案管办干警小刘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查看“预警灯”运行情况。倘若黄灯闪烁,那么他的第二件事就是给业务部门打电话,提示办案人员加快办案进度,防止超期办案情况的出现。

自今年3月份以来,该院在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工作中,案管部门通过设置“预警灯”,加强对检察环节办理案件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进行监督。在每天巡查过程中,案管办干警对即将届满或亮黄灯警示的案件,通过系统流程监控功能发送口头或电话预警提示,进行案件催办督办。同时,案管办指定专人在每日下班前,巡查当日应灭灯的案件是否按期办结灭灯,对于对已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及时通知承办人在系统中进行流程结束节点的操作,避免案件假性超期。

“截至目前,‘预警灯’已经催办案件60多件次,有效防止了超期办案现象的发生。”该院案管办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