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法院开通微信平台

本报讯(吕志豪 赵兴华)8月19日,固始县法院正式开通“固始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gushifayuan,类型为“订阅号”)。这是该院开通“固始法院”微博之后打造的又一司法公开、司法便民的平台。广大手机用户只要在手机上加公众微信号“固始法院”关注,即可了解该院工作动态和各类案件审判情况。

据悉,该院的微视平台已经申请,目前正在审核中。届时,该院将形成“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的公众服务平台。

息县法院深入推进司法网拍工作

本报讯(宋 鹏 王淑娟)今年以来,息县法院为深入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积极采取多项措施。该院一是继续增强司法网络拍卖工作相关信息透明度。二是优化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促进网拍工作向着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方向发展。

罗山县法院召开绩效考核工作推进会

本报讯(刘 俊)8月18日,罗山县法院召开2014年绩效考核工作推进会,学习贯彻全市法院绩效考核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分析绩效考核形势,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萍在会上指出:一要补齐补强工作短板;二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三要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四要注重做好群众满意率工作。

商城县法院四举措推进下半年工作

本报讯(柳 健) 近日,商城县法院召开2014年上半年绩效考核工作推进会,传达贯彻全市法院绩效考核工作会精神,分析1月至8月份全院绩效考核工作,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振要求全院干警:一是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二是积极适应考核新变化。三是及时弥补工作差距。四是保证审判质效稳步发展。

新县检察院涉案财物保管室启用

本报讯(刘 瑜 余启明)近日,新县检察院在一楼案管大厅右侧设立了全市首家涉案财物保管室。同时,该院制订了《涉案财物保管制度》、《入库流程图》等制度,配备了专用的储物箱、保险箱、温湿计、专用档案柜、摄像头、保险门窗等设备,具备了涉案财物保管的条件,目前已正式启用。

罗山县检察院带案下访效果好

本报讯(周 辉)今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制订实施了《带案下访巡访工作办法》,在该县19个乡镇聘请了共计19名基层干部担任下访联络员。该院每月通过电话沟通、走访座谈、约见接待、互联网交流等多种方式定期与下访联络员联系一次,对联络员反馈的动态信访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切实做好涉检信访问题排查。

截至目前,该院通过下访的方式现场解决矛盾纠纷9起,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积案2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7件次,答复信访人3件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淮滨县检察院开展法制宣传“四进”活动

本报讯(陈 钰)今年以来,淮滨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进行法制宣传,有效保障送法“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的活动有序开展。该院一是畅通农村法制宣传渠道,推动新农村平安建设。二是创新关爱未成年人模式,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三是注重社区法律服务质量,提升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四是突出企业法制宣传重点,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商城县检察院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本报讯(林志挺 刘东辉)今年以来,商城县检察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各项零散的制度、纪律、规定、要求进行汇总、精简、提炼,共形成了47条规定,方便干警学习。该规定共涉及办案纪律、工作作风、责任效能、车辆管理4个方面,对检察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各个方面进行要求,为干警划清行为红线和禁区。

潢川县检察院注重档案管理工作

本报讯(魏 霞) 近年来,潢川县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南省档案管理体条例》的规定,注重档案管理,先后为档案室更换了密集架,配备了微机、空调等,力求做到各类档案归档及时、分类细致、查询便捷,充分发挥了档案管理为办案服务的职能作用,实现了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职能化。

老城公安分局提高民警执法水平

本报讯(付金钟) 8月19日下午,老城公安分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民警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活动,全局50岁以下近60位民警参加了法律知识抽考。参考民警实行单人单桌,自主答题,严守考场纪律,并且实施全程监控,坚决杜绝任何作弊行为发生。该分局通过考试进一步激发执法民警学习业务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目的,推动执法实际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息县公安局完成巡防队员培训工作

本报讯(崔 君)为进一步加强巡防队员管理,深入推进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近日,息县公安局对全县各乡镇派出所共计202名巡防队员开展了为期3天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全体参训队员业务素质明显提高,作风纪律明显转变,精神面貌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