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瑛) 浉河区法院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解决群众生产遇到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及时调整工作重心,以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为抓手,采取多项措施,切实解决农民在“三夏”期间的诉讼等难题,确保涉农案件当事人生产、诉讼两不误,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巡回办案与法庭办案相结合。该院审执业务庭加大巡回办案工作力度,巡回法庭法官携卷下乡,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现场立案、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对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及时进行庭前调解,实地化解矛盾纠纷;对赡养、人身损害等案件及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审理。

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建立健全“诉讼告知”、“诉讼释明”和“诉讼救济”等制度,加强对当事人诉讼指导。充分运用“法官释明权”,增强诉讼透明度和公开度,切实减少当事人对审判的误解和对立情绪,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正确对待诉讼风险,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及时调整工作时间。该院要求各辖区法庭根据农忙时间调整工作时间,如利用早饭时间和午间向当事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送达诉讼材料,利用雨天农闲时组织当事人调解等,尽量不耽误当事人的夏收、夏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