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针对信访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坚持公开信访制度、公开信访渠道、公开调查过程、公开处理结果,将公开、透明贯穿到办理信访案件的各个环节。
公开信访制度。该院积极加强信访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村”、“送法入户”等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便民联系卡600余份。公开信访渠道。该院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向社会公布四种信访途径,让群众明白“如何举报”,畅通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
公开调查过程。该院在有利于开展调查工作和合法保密的基础上,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提高透明度,并明确告知办结时间。公开处理结果。该院对匿名信访案件查处后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对于实名信访,采取走访反馈的形式公开调查结果;对有一定社会影响或多人联名的信访举报查处后,采取组织召开信访人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公开调查结果。同时,该院还制定实施了《信访跟踪回访制度》,通过回访,进一步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加以整改,确保上访人彻底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