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 骁 汪同瑛)男子夏某向偏远山区的留守老人贩卖假银元,被人识破。日前,夏某被光山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夏某利用山区农村留守老人没文化、见识少的劣势,贩卖假银元诈骗钱财。2012年至2014年,夏某多次携带其以低价购买来的假银元到光山县凉亭乡、白雀园镇等地,以每枚50至2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共计出售248枚,非法所得人民币20000余元。今年3月26日,被告人夏某携带7枚假银元到白雀园镇西街,准备以500元的价格卖给邹某某时,被邹某某的儿媳妇陈某某当场揭穿并报警。
光山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低价购买的假银元冒充真银元高价出售给他人,从中牟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