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2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3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科学决策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提升”(即:提升管理、提升服务、提升效益、提升建设、提升形象)的要求,依法履职抓扩面、严格管理防风险、开拓创新促信贷、突出重点搞建设、持续求进树形象,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目标。现将制度执行情况公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2013年通过贯彻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动员大会及市住房公积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精神,在巩固财供单位工作的基础上,将应建未建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乡镇学校等纳入了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基本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全覆盖,并全力推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建制工作,加强催建催收,取得显著成效。
2013年新增缴存单位375个,新增缴存职工22670人,同比增长128.7%,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67.69%,超过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6.69个百分点。截至2013年年底,全市共有3492个单位缴存了住房公积金。
2013年度,市直财供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两个8%提高到两个10%,县、区财供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两个8%,其他大多数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为8%-12%,个别单位缴存比例为5%,住房公积金当年归集额达10.71亿元,同比增长29%,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额达43.31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1)提取使用情况
2013年按规定为9503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73亿元,同比增长83.22%。其中为4863名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9559.63万元,为709名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085.14万元,为3931名偿还住房贷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738.75万元,为3128名因户口迁出、解除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年及死亡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881.37万元。提取额占当年归集额的25.49%。截至2013年年底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8.46亿元,归集余额34.84亿元。
(2)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情况
2013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取得迅速发展,放贷金额再创新高。我们在提高服务的基础上,又适当放宽了对高层次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条件,进一步满足职工购房的刚性需求。当年共向3730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81亿元,同比增长54.14%,占当年归集资金的82.26%。截至2013年年底,我市共向15663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4.31亿元,贷款余额18.60亿元。累计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5.71亿元,未出现一例呆、坏账。
截至2013年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62.48%,超过省政府下达责任目标16.48个百分点。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2013年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收入1.14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4652.49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42.7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6724.92万元。业务支出6306.93万元,其中支付缴存人利息支出6105.88万元,贷款手续费支出201.05万元。全年实现增值收益5113.23万元,同比增长101.58%,其中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17.13万元,其余4396.1万元全部上缴市财政专户。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