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汉偷车 刑警跟踪抓现行

本报讯(付金钟)三名均有盗窃犯罪前科的中年壮汉不走正道,多次盗窃摩托车、电动车。5月26日凌晨,该盗窃犯罪团伙成员被老城公安分局民警跟踪抓获现行,现场缴获被盗摩托车、电动车各一辆、作案工具数十件。

5月26日凌晨2时许,该分局案件侦办大队一中队便衣民警巡逻至西关附近时,发现一辆银色面包车前车牌被遮挡,车内后排坐椅均被卸掉且装有一辆电动自行车,一辆摩托车紧随其后。民警遂对可疑车辆进行秘密跟踪,行至西关八一步行街附近,车上下来3人一同进入一小区。几分钟后,小区内便传来摩托车的警报声。民警果断出击将正在实施盗窃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另一名望风的嫌疑人乘黑夜逃走。

目前,落网的两名盗窃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狭路相逢 一巴掌致人轻伤

本报讯(吕志豪 陈 全)两辆轿车在一巷道相遇,因司机互不相让发生争执。其中的一个女司机杨某掌掴对方面部致其左耳鼓膜穿孔,在赔偿9万元之后,获法院从轻判处。5月26日,固始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某管制六个月。

2013年6月20日19时许,被告人杨某(女,31岁)驾驶轿车至固始县秀水街道办事处二里井社区一巷道内,遇石某(男,30岁)驾驶轿车倒车。两车相距较近,二人互不让路,发生争执。杨某气急之下掌掴石某左面部一下,致石某左耳受伤。经鉴定,石某左耳鼓膜穿孔,损伤程度属轻伤。后经双方协商,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9万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固始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猥亵儿童 无良“半仙”法难容

本报讯(鄢有生)日前,平桥区法院从快审慎处理了一起侵害留守儿童人身权益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丁某某,男,河南省确山县人,利用算命之机猥亵一留守儿童,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13年12月19日上午,被告人丁某某到平桥区兰店乡一农户家中为人算命。当晚9时许,丁某某让该户大人们都出门烧纸,趁此时机,丁某某到卧室对正在睡觉的此家主人的外孙女实施猥亵。

平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某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当依法惩处。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无故打人 寻衅滋事“再进宫”

本报讯(孔晶晶)男子刑满释放后依然不思悔改,再次因为在街头无故殴打行人而入狱。近日,罗山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黄鹏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3年4月14日凌晨,被告人黄鹏伙同几个朋友到罗山县市场吃夜宵,被害人刘军、王平骑电动车正好经过该市场步行街路口。黄鹏与其朋友对刘军、王平实施殴打,致刘军、王平受伤。刘军被打后进行了还击,致黄鹏头部、左上肢、右手背多处受伤。案发后,就民事赔偿部分黄鹏的亲属与被害人刘军、王平达成协议,并一次性赔偿了二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各9000元人民币,取得了二被害人谅解。

罗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鹏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关爱老人 天平服务队在行动

本报讯(张 锋 方华杰)近日,光山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方应权带领天平服务队志愿者,来到寨河镇谢小寨村第二敬老院看望慰问五保老人,为老人们送去了关爱与欢乐。

志愿者们为老人们送上了西瓜、香蕉、梨、苹果等新鲜水果,主动拿起笤帚、抹布等工具帮助老人们整理床铺、清理房间,打扫院内卫生。志愿者们仔细询问老人们的身体、生活状况,详细了解他们在生活上的困难和需求。随后,志愿者们又来到留守老人陈秀珍家,帮助老人打扫卫生。

今年以来,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光山县法院天平青年法官志愿者服务队规模不断壮大,积极开展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活动,帮扶困难群众,为弱势群体解难题、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