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2年到省纪委工作后,我一直从事案件检查工作。
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主办的第一起案件。那是2009年年初,省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市检察院原检察长李某利用职权,伪造股东签名,将民营公司股份据为己有,并滥用职权将公司法人代表以诈骗罪非法拘禁,长达449天。
我担当案件主办人。为了找到一个关键证人,我深夜冒着大雪从郑州赶往周口;为了查清一笔十几年前的账目,我在一个企业布满灰尘的旧仓库里一呆就是好几天……最终,我们调查取证行程近万里,走访约谈涉案人员近百人,调取的资料装了整整5个铁皮柜。当如山铁证逐一摆在李某面前时,李某终于低下头说:我认罪服法!
我时刻提醒自己:正人先正己。作为执纪者,自身必须保持清正廉洁,才能真正做到为党正纪、为民作主。
案件检查工作处于反腐败斗争的一线,面临着很多风险与诱惑,有人为了求得关照而重金相送;有人使出浑身解数打听我身边家人、朋友等情况,希望以此疏通关系;也有人以死相逼企图过关;还有人因为不理解,对办案人员谩骂攻击……曾经有人问我:“你这些年办了这么多案件,真的不怕吗?”我坚决地说:“不怕。只要我们心中有正气,坚持原则、秉公办案,就无所畏惧!党组织是我的坚强后盾,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是我的坚强后盾!”广大纪检干部能够秉公执纪,无怨无悔,我想,就是因为我们心里装着组织的信任,满载着百姓的寄托,激荡着凛然的正气。
我给自己定了一个“三不”原则,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礼品礼金一概不收。同时,也给亲戚朋友定了一个“三不”原则,对我查办的案件不打听、不参与、不议论。“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只有自己立得正、行得端才能做到依法办案、不徇私情。
多年来,我忠诚履行着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主办了多起厅级干部案件,先后荣立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连续5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查办案件的过程,就是不断迎接挑战、克服困难的过程,需要智慧、需要谋略,需要毅力。作为省纪委为数不多的女案件主办人,要做好工作就要承受更多的压力。
我是独生子女,是年近七旬父母唯一的依靠,一个年仅8岁、正需要呵护孩子的母亲。这些年母亲体弱多病,照顾母亲本应是我的职责,但是因为案件走不开,只能让老父亲忙里忙外辛苦地照顾着母亲。
今年春节,我送给父母的礼物就是二等功的奖章和证书。父亲带着满意的微笑端详了许久,然后郑重其事地摆在了他的书房里,因为他知道,这枚奖章饱含着艰辛与智慧,也饱含着女儿的“孝心”!
我也深知,这奖章里面还有一份纪检监察干部沉甸甸的责任!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而道远,我将牢记使命,心系百姓,始终做群众利益的忠实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