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李 鋆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以其丰富的内涵和丰厚的文化底蕴,昭示着每一个拥有“中国梦”的公民应内化于心的价值取向。

青少年时期正是一个人整个人生的奠基阶段,拥有正确的价值取向至关重要。因此,基础教育阶段面向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使其未来成为合格、优秀公民,具有公民的责任义务和道德意识、法律意识,为国家的强盛增砖添瓦,从而实现“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每位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既教书,又育人”的体现。

基础教育阶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途径。学校教育方面: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思想品德课、语文课、历史、地理课都能很好地渗透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传统美德教育等内容。学校教育还可以通过名人名言、班级公约、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等进行价值引领。家庭教育方面:可通过开设家长学校、校信通、家长手机报等方式,提高家长对学校教育的了解和理解,提高家长们的家教素养,从而更好地配合学校教育,达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同频共振,和谐统一。社会教育方面:各行业、各职能部门、各社区要为学生走进社会、融入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学生在社会上切实感受到文明、和谐、平等、公正、法治、诚信、友善的实体环境。

基础教育阶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考虑到几个问题。一是要与“家风”建设、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把家庭美德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目前我市正在开展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结合起来。二是从制度上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可将此项工作纳入基础教育阶段的教育督导、学校全面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教师履行职责的考核与评价体系,纳入学生中、高考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使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成为统一的有机体。三是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落到实处。这就要求广大教育工作者真正表现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在敬业精神、师德情操的锻造方面,要有更高的觉悟与自省,从而胜任并精彩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