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颖

我叫卢颖,来自商城县人民法院,现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1995年,我通过考试进入商城法院工作。在基层法庭工作3年后,开始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至今已在刑事审判岗位上工作了15年。

刑事审判工作就是与罪犯打交道,这造就了我嫉恶如仇的性格。然而,每当面对青少年犯罪案件,我的心总是沉甸甸的,觉得少年审判不能只是为监狱多送去一个囚犯,而是要矫正他们迷失的方向,为社会多塑造一个有用之才。为此,在少年审判工作中,我坚持用爱心唤起少年犯的良知,促使他们认罪服法,弃恶从善,重新做人。记得我曾主审过未成年人张某盗窃一案。案件移交过来时,看守所干警随卷转来张某写的一封信:“我是一名初三学生,今年17岁,现因伙同他人盗窃,正在看守所接受管制教育。我后悔极了,常常以泪洗面,因为家里贫困,无知的想法让我走上了犯罪道路。在狱中我并没有放弃学习,我认真复习功课想迎接即将来临的中招考试。恳请给我一次再生的机会,求求你们帮帮我好吗?”读过信后,我的心情沉重,仿佛看到了张某那双迷茫无助又满怀期待的眼睛。我来到张某家中得知张某母亲早亡,60多岁的父亲以拾破烂为生。亲情缺失,家境贫困,偶因盗窃而犯罪。我又来到了张某所在的学校,了解到张某是一个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原本将在3天后参加中招考试,准考证都已经发下来了。校长和班主任老师都希望他能够参加考试。如果一判了之,张某必然面临失学。缺乏管制的他流入社会,又会自暴自弃,可能他这一生就此被毁了。我深感自己有责任去帮助他。回去后,我马上向庭长、院长作了汇报,以最快的速度为张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确保他按时参加考试,还给他送去了生活和学习用品,并勉励他不要有思想负担,争取考出好成绩。这种慈母般的关怀令张某十分感动,他表示一定要痛改前非,好好做人,回报社会。现在,被宣告缓刑的张某已经顺利升入高中,成绩优异,他还经常写信向我汇报思想和学习情况。自2010年以来,我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1件92人。工作之余,结合当前开展的“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主动深入全县10余所中小学宣讲法制课,并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在县关工委和团县委的悉心组织下,结合平时办理典型案件到学校、乡镇、社区、街道等地进行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先后上法制辅导课、举办讲座3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和群众8万余人。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我始终坚持以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期盼为念,着力把司法过程变成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真真切切让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我曾审理这样一起案件:农民姚某采用自制的气体充装气球时发生爆炸,造成3名过路人重伤。像以往一样,受案后我按程序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几天过去了,却没有收到被害人的附带民事诉状。我完全可以先不管赔偿问题,直接审理刑事部分。可是我知道一旦被告人被判刑投牢后,民事赔偿判的再多也可能是一纸空文。为了对被害人负责,我分别来到3名被害人家中,了解到3人受伤后花去了数万元医疗费,也曾去过被告人家索要,但一看见被告人家几间破瓦房,就对赔偿失去了信心,担心打官司不仅得不到赔偿还得倒贴差旅费和诉讼费。望着3名被害人痛苦无奈的眼神,我的心中很不是滋味。我一方面向他们解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收任何诉讼费用的,另一方面在征得被害人同意后,我找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帮他们写了诉状,而后多次往返被害人和被告人家中做调解工作,对被害人动之以情,对被告方晓之以理。当我浑身湿透,提着被黄泥巴粘断了跟的鞋子再次出现在被告人家门前时,被告人户族的族长被感动了,他批评被告人的亲属说:“你看人家卢法官为了你们家的事,一趟又一趟,不辞辛苦为你们调解,你们应该拿出诚意来,不能让人家白跑!”被告人的亲属终于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当3名被害人拿到5万多元的赔偿款时激动得热泪盈眶,这虽然和他们的花费仍有一定的差距,但这些钱是在他们几乎没有指望的情况下,通过我的努力为他们争取来的!他们紧紧地拉住我的手,一遍又一遍地道谢。被告人也因认罪态度好,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而得到了从轻处罚。有人说法律无情,法和情很难统一,我却用实践证明了情与法的统一。

多年来,我坚持把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评判工作的标准。我的结案数连续7年全庭第一,且无一错案,无一信访或人访案件。我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以上。我将更加坚定地把融情于法促和谐贯穿到今后的审判工作中,用公正架起法律的天平,用爱心奉献法官的赤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