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黎明
今天是3月15日,新《消法》正式施行。
30年前,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如今,这个日子已从一个国外舶来的普通纪念日,演变成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节日,成为代表消费者合法权益最醒目的符号。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中消协2014年主题:“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宇表示,今年主题体现了新《消法》创新的立法理念。
新《消法》拥有众多新意和亮点,其核心就是“新权益”、“新责任”。今年是新《消法》确立保护消费者权益新制度启动的第一年。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于各项新制度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或许我们有着不同的性别、年龄、职业、岗位,但是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消费者!
正因为有这个共同的名字,“3·15”这一股推动消费和谐最重要的力量成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关注与依靠,而让每一个人认识“3·15”、参与“3·15”,也成为有良知的新闻媒体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职责。
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的异常活跃,使得在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各种欺诈、蒙骗的现象层出不穷,消费者各种新期盼也应运而生,如商家促销能否童叟无欺、企业产品能否保证真材实料、优质服务能否货真价实等。
面对消费者表达出的各种各样的心愿和期盼,本报把握时代主旋律、顺应社会大趋势,携手工商、消协等部门,浓墨重彩地推出“3.15”报道,突出民生民意表达,展示诚信企业形象,公布商家经营承诺,开设维权监督之窗,汇聚社会舆论潮流,鞭挞丑恶虚假现象,让人们看到了法制的力量、政府监控的力量和社会舆论的力量。同时,也让我们每一个人认识到,我们既是消费者,也是维权者。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营造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也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对此,企业有责任,他们要守法经营,诚信为本;政府职能部门有责任,他们要完善制度,履行监督;我们每一个消费者有责任,改善消费环境,科学、合理、文明消费,要从我做起。“讲诚信,反欺诈”“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诚信·维权”……每年“3·15”的消费主题都在变,唯有“诚信”二字永恒。在今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们向所有关心“3·15”宣传、支持“3·15”行动的企业、商家表示感谢,向所有为消费者利益尽心尽力的人表示敬意。同时,让我们携手并肩,再一次向消费者、也是向自己庄严承诺:
我们承诺,坚守诚实,坚守爱心,坚守为人的美德,坚守法律的神圣和尊严。
我们承诺,用良心去矫正我们的一言一行,用诚心去呵护我们的消费环境。
我们承诺,勇于承担责任,用心构建和谐,让诚信的光芒照耀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