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 俊)近日,罗山县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安排,开展为期3个月的“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采取有力措施,优先审理、执结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该院制定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萍担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督导。该院一是在立案庭、民事庭、行政庭、刑事庭、执行局、办公室等各部门内确定专职干警专门负责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的摸底、排查、协调、立案、办理、执行、宣传等工作,为“三留守”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以及少年审判庭的专业优势。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对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在快立、快审、快判、快执的基础上,联合政府、社会、民间组织、新闻媒体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调解力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法院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让留守人员放心,让外出务工人员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