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阳 刘 勇

26岁的历某因为想购买一部苹果手机,便心生邪念走上犯罪的道路。近日,浉河区检察院对历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历某平时在酒店打工,微薄的薪水只能维持生计。眼看着周围的朋友都换了苹果手机,其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欲望。2013年6月11日晚,历某准备了绳索铁棍,来到了事先踩过点的北京路某婚纱摄影店,利用绳索从后门翻进店内,用铁棍把玻璃敲碎,偷走了4部尼康相机以及摄像头,总价值38820元。在得手后,历某跑到广州把相机转手卖掉,继而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正当其沉浸在拥有新手机的喜悦中时,公安机关将其抓获。身陷囹圄的他,自食“苦果”,后悔不已。浉河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历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