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县法院全体干警忠诚履职、能动司法,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该院18项工作受到上级表彰,25名干警立功受奖;绩效考核综合评价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成绩均位居全省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该院不断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判处,对各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共对132名刑事被告人判处实体刑,实刑率为57.9%,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建立健全刑事案件沟通协调机制,院长多次参与协调,办案业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加大对非法乱挖乱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土地建筑市场。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36案47人,提高公众安全感。依法惩处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赌博等犯罪50案65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依法惩处危险驾驶犯罪22案22人,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兼顾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7.6%。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该院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及时审结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6件;强化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及时审结劳动争议和劳务纠纷案件65件;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金融案件等专项审判工作,审结相关案件86件;健全小额速裁机制,减少当事人诉累,及时审结小额民事案件135件。积极开展“走访企业”活动,院领导带领业务骨干走访企业16家,运用法律手段引导、支持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民事案件调解、撤诉达58.5%。
强力破解执行难题。该院投资40万元建成执行指挥系统,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和措施,切实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兑现率;通过各种途径查找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可执行财产线索126条,依法冻结、扣划86件次,查封、扣押27件次,公开曝光债务人名单30人次,解决执行案件45件,执行工作逐渐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胡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