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问责通报1号)
近日,市联合督察办和市六城联创办分别对各责任单位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两轮集中督察,目前,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部分道路、农贸市场等区域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现将被连续两次通报较差的区域及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一、被连续两次通报较差的责任区域及责任单位
1.中山路(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市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
2.长安路(东段)(责任单位:浉河区市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
3.南京大道(责任单位:羊山新区市政办、龙飞山办事处,市城管执法支队羊山大队,市交警支队平桥勤务大队)
4.北京大街(责任单位:浉河区市政执法局、五里墩办事处,市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
5.四一路(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市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
6.统一街(责任单位:浉河区市政执法局、老城办事处)
7.平中大街(龙江路口以南)(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支队平桥大队,市交警支队平桥勤务大队)
8.西区农贸市场(责任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平桥中心)
9.羊山农贸市场(责任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羊山市场管理处)
10.木机厂便民市场(责任单位:木机厂物业服务中心)
11.二道牌农副产品(百货)市场和二道牌菜市场(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市城管执法支队)
二、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问责
按照《信阳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联合督察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市联合督察办研究,决定对以上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责成浉河区政府、羊山新区、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以上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下一步,市联合督察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近日检查整治工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1月7日市中心城区整治工作推进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一是加强对责任区域责任人到岗到位、履职尽责情况的督察。二是开展节点督察,重点围绕各责任单位1月份确定的时间节点开展督察督办。三是开展重点督察,对前段时间督察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区域进行重点跟踪督察。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大问责和曝光力度,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