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浉河管理秩序,打击破坏水利设施等行为,维护浉河生态平衡,进一步提升浉河景观带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信阳市浉河管理办法》等规定,信阳市浉河管理处决定对浉河进行进一步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垂钓管理

禁止在桥上、人行道及工程岸坡上钓鱼或乘船到河中央钓鱼,垂钓可在亲水平台等指定区域内进行。

二、设立休渔期

每年的3月1日至6月1日为浉河的休渔期,在此期间禁止任何垂钓等渔事活动。

三、加强渔政管理

禁止非法捕鱼、电鱼、私自下地笼子等行为。

对违反本通告,不按规定垂钓、非法捕鱼、电鱼、下地笼子的人员,河道管理人员将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保证本通告得到切实落实。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信阳市浉河管理处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