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 飞)今年以来,潢川县法院刑事庭、少年庭依法从重从快审结了一批严重侵犯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有效遏制了该类犯罪的上升势头,保护了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

该院共受理涉及妇女儿童人身安全权益案件9件,并已全部审结。其中,对犯拐卖妇女儿童、强迫卖淫、非法拘禁、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4名犯罪分子分别判处8至13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3人;对犯强奸罪的4名犯罪分子分别判处1至8年有期徒刑;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抢劫、寻衅滋事的6名犯罪分子分别判处1年零2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地保护了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

该院在刑事审判中,认真贯彻省高院提出的“全面保护、优先保护、特别保护、延伸保护”的原则,选派四名刑事法官分别到该县启明中学、实验小学等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对儿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以营造维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