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加强对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的监督,促进其公正司法、严格依法办案,根据《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命的1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和1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作如下公示:
一、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1人)
林群,女,汉族,1963年02月出生,河南浉河区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07月参加工作,现任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干部,拟任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拟任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1人)
宋松,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河南固始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淮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拟任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市人大常委会集中受理各方面的举报,举报电话:6366022、6366015。人访、信访的接待、投递地点在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