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天泉 杨 明)近年来,固始县始终把“村官”的监管放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首位,通过抓教育预防、制度保障、民主监督、检查考核,构建四项机制,有效地促进了“村官”廉洁自律。
抓教育预防,构筑“不想腐败”的自律机制。该县建立健全“固始县农村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制度”,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履职教育、警示教育和典型教育等,不断强化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结合廉洁文化进农村活动,在各村主干道和村民活动场所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设立廉洁灯箱和公益广告牌。
抓制度保障,构筑“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该县重点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村“两委”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不断规范村干部的履职行为,实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让村级组织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健全农村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实现“变群众想知道为要群众知道”的重大转变。
抓民主监督,构筑“不易腐败”的约束机制。该县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进行监督,并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督促村干部加以改正。推行廉洁承诺制,村干部签订《廉洁承诺书》,并在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上作廉洁履职承诺,自觉接受各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抓检查考核,构筑“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该县按照《固始县村级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办法》,年底,由各乡镇办事处纪委对各村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村“两委”干部违反相关制度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依纪依法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