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办公室开展了干部作风督察,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反八项规定和干部作风建设的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
一、平桥区龙井乡财政所所长李某大操大办“回门宴”问题
9月16日,平桥区龙井乡财政所所长李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女儿结婚时,大操大办“回门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已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整职务,对李某收受公务人员礼金27700元予以收缴;对参加李某女儿“回门宴”的平桥区信访局局长朱某和龙井乡党委、乡政府及该区财政局的5名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龙井乡党委、乡政府和该区财政局从本案中汲取教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人寿保险光山县支公司4名工作人员赌博问题
8月21日,人寿保险光山县支公司工作人员甘某、何某、许某、陈某等4人在下午下班后到某酒店打麻将赌博。已给予甘某、何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许某、陈某行政警告处分,并对4名同志通报批评,进行经济处罚,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对人寿保险光山县支公司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
三、淮滨县三空桥乡节日期间无人值班问题
国庆节期间,对淮滨县三空桥乡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时,值班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已给予值班人员徐某、喻某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带班领导赵某写出深刻检查,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淮滨县三空桥乡党委、乡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四、市水利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公车私用问题
9月17日,市水利局江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站工作人员黄某、霍某违规使用公务车辆;9月20日(中秋放假期间),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浉河大队岳某临时加班后未及时将车辆封存管理,私自使用公务车辆。已给予责任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相关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对干部作风专项督察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办公室将继续保持对干部作风督察的高压态势不放松,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并对查处的问题进行通报或曝光,扩大督察效果,确保全市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为提升魅力信阳建设水平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办公室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