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殷 英)当前,正值我市稻谷收购时节。为切实抓好今年中晚稻最低价收购工作,我市各级粮食部门迅速行动,积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全力服务稻谷收购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加大宣传力度。《2013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出台后,全市各级粮食部门加大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粮食经纪人、委托收购主体充分了解国家稻谷托市收购政策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让农民售放心粮、明白粮。
严格执行政策。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粮食经纪人和参与托市收购企业的指导,监督其按照国家的价格和质量要求进行收购,不压级压价,不给农民“打白条”和代扣各种费用,及时向售粮农民支付粮款,切实保护广大种粮农民利益。同时,及时了解和掌握收购进展情况,继续做好市场稻谷收购价格的监测工作,为上级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加强与中储粮直属库、农发行的沟通衔接,提前测算好所需的收购资金,保证收购时能及时支付售粮款。
严查违规行为。为切实维护售粮农民的利益,我市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粮食经纪人违规收购、扰乱市场的行为,责令其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并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对委托收储企业不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抬价抢购的,暂停其委托收储资格并进行整顿;对违规的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维护收购秩序。在稻谷收购期间,市粮食局、市农发行抽调具有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和具有质检资格的质检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对各县区稻谷收购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收购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核对会计、统计相关账目;监督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否有因工作不到位、工作越位、故意拖延刁难等主观人为因素影响农民售粮情况,同时,随机采访售粮农民,对其售粮满意度进行调查等,并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种粮农民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切实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