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明丽 陈 伟)平桥区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在平息各类纠纷中的作用,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整合调解力量,拓展调解领域,积极构建调解工作格局,全院各类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5%,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拓宽调解范围。该院将调解范围由民商事案件,扩大到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协调以及执行案件的和解,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申诉、再审、执行等各个环节。
加大调解力度。该院不断总结、推广调解工作经验做法,采取社会和法官参与、人民陪审员陪审、亲戚邻里参加等多种方式开展调解工作。促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协调和解的有机衔接。
创新调解机制。该院成立诉前调解组,通过法官的主动提示和指导,促使当事人主动接受调解或自动履行义务,达到了调解率、自动履行率大幅上升,上诉率、上访率大幅下降的效果。
完善调解措施。该院通过成立组织、以点带面、调研总结、落实奖惩、后勤保障等有效措施,探索调解方法,鼓励法官调解结案,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