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戴启坤 汪同瑛)今年以来,光山县法院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及构建“惩防体系建设”,结合开展的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以审务督察为抓手,探索审判监督管理规律,狠抓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以督察促公正、公开、公平,实现了司法水平的全面提升。
专兼结合,四个督察主体。该院成立由纪检组、监察室组成的审务督察办公室开展专项督察,负责定期、不定期对法院审判纪律作风、庭审行为、上下班考勤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察办公室发出的督查通报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依据。院领导带头开展审务督察。该院主要领导、党组成员到庭里调研工作的同时担负审务督察职责,结合当事人及社会对审判工作的负面反映进行督察。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执法监督员参与审务督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法院工作。该院内部纪检监察员开展日常审务督察。在审判一线部门内设立纪检监察员9名,形成廉政防控网络,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切实增强了实效性和针对性。
形式多样,五个督察渠道。该院通过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进行督察,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过程、法官行为进行监督。通过加强对办案纪律进行督察,督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情况。在信访大厅设立律师及当事人会见室,实行法官与律师及当事人会见登记报告制度。强力推行网络督察。通过审判管理对案件从立案、开庭审理到结案归档等各环节进行全程网络监控和动态管理,实行审限跟踪、催办督办和案件分析通报,强化案件网络督察。结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督察。实行普遍查与重点查相结合,切实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月通报”,充分发挥评查的指导监督作用。通过办理交办、督办信访案件开展审务督察。督办信访案件均由审判委员会逐案进行研究讨论,着力查究办公、办案不规范或者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