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司宣
手捧14万元的赔偿款,魏某喜极而泣:“我们一家曾经彻底绝望,是法律援助又给了我们活下去的信心……”几年前,他因工伤致残,但公司却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在全家人索赔无望即将上访时,司法局的法律援助律师免费代理案件,依法为他讨回了应得的赔偿款。在他拄着双拐吃力地迈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那一刻,无助变成了希望。
近年来,市司法局从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入手,加强法律援助组织建设、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实现应援尽援,努力探索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之路,让关爱的阳光温暖残疾者的人生。
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残疾人维权难,关键在于找不到一个专门的维权组织。为此,市司法局首先着眼于健全残疾人维权组织,构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各级残联和乡镇司法所筹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以及工、青、妇、老、团等部门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受理点。以遍布全市的265个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受理点,打造出市、县、乡、村四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在市残联维权部,站长由市残联维权部负责人担任,副站长由法律援助中心干部担任;县区工作站设在各县区残联,站长由分管残疾人维权工作的科级干部担任,副站长由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干部担任;乡级工作站设在乡镇司法所,乡司法所长任站长,乡残联理事长任副站长;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兼任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员。各级工作站均做到“四有”,即“有牌子、有房子、有桌子、有制度”,确保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家住平桥区的残疾人王某不慎摔伤造成左股骨颈骨折,到某医院进行手术后发现手术植入的螺钉折断,严重影响了治疗效果。王某多次与医院交涉未果,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3.5万元。开庭前夕,王某听说乡里设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就前来求助。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王某做了医疗鉴定,依据鉴定结论将赔偿数额由最初要求的3.5万元提高到20余万元。最终获赔15万元。
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王某激动地说:“真没想到,我们残疾人也有自己的律师,为我们提供如此周到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真是为我们撑了腰!”
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不仅是构建和谐信阳的要求,更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我市目前有56万残疾人,涉及全市五分之一的家庭和近200万人口。这些残疾家庭大部分的生活状况不是很好,如果遇到法律纠纷,往往无财力支持,无法进行相关法律程序。
为真正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确保每个残疾人不因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市司法局设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援助门槛,扩大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该局下发专门文件,明确规定残疾人持市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或法律援助机构发放的《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卡》的,可直接向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各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需要法律援助和服务的残疾人,在政策咨询、文书代写、调解、代理等方面给与帮助,对特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多重残疾人,一户多残及老残一体、孤残儿童等困难群众申请民事法律援助的,免于审查经济状况,优先提供法律援助。
“没有司法局法律援助的律师,我们不可能拿到赔偿!”中山工业园的残疾人段某发出这样的感叹。他的小儿子因工伤导致腰椎骨折,被鉴定为三级伤残,当所在单位拒绝给予补偿时,一家人陷入了求助无门的困境。司法局通过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当天就为他指派了援助律师,帮其索赔8.2万元伤残补偿金。这是司法局开辟残疾人“绿色通道”,努力化解残疾人“打官司难”的一个缩影。
如今,像段某这样的残疾人在合法权益被侵害后,通过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维权的事情屡见不鲜。据悉,我市开通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后,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残疾人追讨工资、工伤事故或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先行受理制度,当日指派承办律师,在案件第一次开庭后五个工作日内补齐法律援助相关手续即可,最大限度为残疾人提供便利。
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曾经在妇联工作多年的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雷丽萍,一直关注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
在极力推动全市法律援助朝着深入、全面、均衡的方向发展的同时,她还在每年的全国助残日前后,亲自接待法律援助来访人,听取他们的需求,解答具体问题,并明确要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要将受援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尽最大努力取得最好的法律效益”。
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围绕“实”字做文章,强化责任意识,严把案件质量,每一次援助都力争让当事人满意。一是提高业务能力。对各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村级联络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悉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和常用法律法规,能够处理简单的残疾人维权案件;二是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对县区报送案件严格把关,逐案回访,确保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遵守法律援助有关规定,保证案件办理质量;三是严格卷宗归档制度,对归档卷宗认真检查,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不定期开展办案卷宗专项检查活动,保证卷宗质量;四是接受社会监督,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责、受理事项范围、工作程序、人员组成、服务电话等上墙公示,随时接受残疾人和各界群众的监督。
本文开头的魏某曾是一名烟叶生产技术员,在工作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致左脚踝骨坏死。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在支付了医疗费之后就不再露面,无奈的魏某拄着双拐走进了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着手收集了相关证据,多次与公司沟通协商,但单位只同意拿出6万元补偿,这与魏某提出的50万元赔偿差距极大,魏某及其家人在失望中声言上访。援助律师一边努力劝说魏某放弃上访之路,一边一次次找到公司领导,从法理和情理耐心说服,使他们最终同意补偿14万元。一起长达5年之久的残疾人工伤纠纷终于在援助律师7个多月的奔波中,以非诉讼调解的方式圆满结案。
近日,市司法局再次专题研究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下发《关于做好我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吹响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二次提速的号角。